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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略

(一)史前

臺灣的史前文化,最早可溯自舊石器晚期的臺東長濱文化,其存在的時間,約在二萬至五千年之間。然大臺北地區的史前文化,則以新石器文化初期的八里大坌坑文化,為最著名,其存在的時間,約有七千至四千五百年之間;其次,稍晚的新石器中期士林芝山岩文化,以及臺北市圓山文化,兩者存在的時間,亦有四千至二千年前之間。新石器中期所出土的陶器特色,即是材質為細砂或泥質,陶器表面呈現紅褐色,又施於細繩紋裝飾;其經濟生活,已過著漁撈、狩獵及簡易農作為主。士林芝山岩與圓山兩地區,相距內湖,直線僅有數公里之遙而已;況且,又是同處於臺北盆地之北的基隆河河系區域,據此推論,內湖地區的史前文化,亦有相似的共同性存在。

內湖地區的史前文化,出土或流傳的資料,甚為闕如!唯有於民國八十七年間,曾於麗山街一四五巷附近,新建住宅大樓,挖掘地下室土方時,在地下約四公尺深處,出土「臺北湖」時期,所遺留的大批大牡蠣化石;同時期,三民國中新建學生活動中心時,亦傳聞出土「臺北湖」時期,所遺留大批的貝殼化石。這兩處出土「臺北湖」時期,所遺留大批的貝殼化石,其地貌與圓山「貝塚」相同,均為小山崙丘陵地形。

今日內湖的轄境,若以西元一六五四年,荷蘭人繪製大臺北古地圖──「淡水與其附近村社暨雞籠島略圖」座標上,不難發現基隆河內湖段的北岸,則有凱達格蘭平埔族原住民的里族社及 搭搭攸 社 ,其南岸稍上游有麻里即吼社(位於今松山饒河街一帶);其中的里族社部落圖示範圍,大於上、下搭搭攸社。其間,兩部落的戶口數,約為六十餘戶三百人。就里族社及 搭搭攸 社,會選擇居住在基隆河北岸的內湖區域理由,乃因內湖境內的平原,鄰近丘陵地,且地勢略高於基隆河南岸的地面,較不易受到洪水之累。內湖境內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原住民,生活其間,是始於何年?期間如何?今難考證。

(二)明清時期

臺灣正式有文獻紀錄者,是始於荷蘭時代的西元一六二四(明天啟 4 )年,荷人占領臺灣臺南地區,建立熱蘭遮城與赤崁城,作為統治臺灣的根據地。荷人治理臺灣的三十八年期間,採取「政教合一」政策,由牧師兼行政司法職務,其政令行政僅實施於臺灣南部而已。

西元一六二六(明天啟 6 )年,西班牙人繼荷蘭人後塵,亦佔據臺灣北部;於基隆社寮島(今名和平島)及淡水,分別建築聖 ‧薩凡徒城和 聖‧都明高城。西班牙人統治臺灣北部,計十六年;期間只進行土民軍管、宣教業務,未及施行政治管理而設置行政機構。

從一六三二年,西班牙籍耶士基佛( Esquivel )神父報告裡,提到里族有兩個村社,曾建議在此設立天主教會堂,和派遣宣教師負責宣教事務;此項活動為異教在本區宣教之開端。

西元一六四二(明崇禎 15 )年,臺灣南部的荷蘭總督派遣軍隊北上,驅逐西班牙人離臺;由於臺灣南北兩地遠離,且人員編制不足,亦唯有派極少數牧師,北來各部落傳教,行政系統無法施行,政績不彰。

直至明朝永曆十五(西元 1661 )年,鄭成功攻佔臺灣,假荷蘭人所築的赤崁城為承天府,全臺名為東都,設承天府,下置天興及萬年二縣,立法制,置百官;且為「寓兵於農」屯田永駐之策,分派各處,擇地屯兵,墾荒闢地,力圖精治。臺灣北部,隸屬天興縣。翌年,鄭成功因病辭世,子鄭經嗣位。永曆十八(西元 1664 )年,將東都更名為東寧,改二縣為二州,增設安撫司於南北二路及澎湖島。自鄭成功收復臺灣以後,前後歷三世,經營臺灣達二十三年之久,其行政官署,均設於臺灣南部;臺北地區未曾置行政機關,無官署廳舍。若以嚴謹方式加以探討,然臺灣北部行政設署規制,是始自清代。

康熙二十三(西元 1684 )年,清廷政府始將臺灣正式納入行政版圖;初設臺灣一府,下置臺灣、鳳山及諸羅三縣。臺灣北部雖隸屬諸羅縣,仍未在當地設官經理。雍正元(西元 1723 )年,於原諸羅縣行政版圖內,增設彰化縣及淡水廳;臺灣北部之區域,則歸屬臺灣府淡水廳管轄。

於清代初期,漢人移民蒞臨內湖墾荒的年代,從康熙末年起,陸續的分批進入;較著名的有 黃純善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南靖縣)、山腳許居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平和縣)、郭崇飽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南靖縣)、何士蘭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王傳圓(祖籍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林秀俊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游子蹄與游子彪家族(祖籍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其中的何士蘭與林秀俊兩位先民,在內湖的開發史上,都佔有極崇高之地位,係屬於土地開墾大業戶;何士蘭先民於乾隆六(西元 1741 )年,至港墘落籍,招佃開拓「內湖莊」;林秀俊先民在乾隆中葉,進入內湖「灣仔庄」,亦招佃拓墾「里族莊」(日治時期改稱「新里族」)。

光緒元 (西元 1875 ) 年,奏准另設臺北一府,下分淡水、新竹、宜蘭三縣,雞籠及卑南二廳,府治於艋舺;本地「內湖莊」隸屬 福建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光緒五(西元 1879 )年閏三月,實施淡水、新竹分縣而治,縣治設於艋舺;陳星聚正式開府臺北。光緒十三(西元 1887 )年,臺灣建省;本區隸屬臺灣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一堡。依據光緒二十(西元 1894 )年的淡水縣輿圖,本區劃分內湖莊、里族莊及北勢湖莊三部份。

於清領時期,漢族中的客家、漳州、泉州籍移民,客籍人數最少,漳州籍為最多;泉州府籍的移民,居住在北勢湖、洲仔尾、葫蘆洲和五份地區,均臨基隆河畔;其他內湖大部分的區域,則由漳州籍先民分布其間。在 宗教信仰方面,形成三大祭祀圈組織:一、北勢湖地區 泉州籍 的鄉親,參加大龍峒保安宮「保生大帝」之宗教活動;二、洲仔尾 泉州籍 的居民,參與「松山十三街庄」慈祐宮媽祖之信仰;三、漳州人則以碧山巖「開漳聖王」為地方守護神。

(三)日治時期

光緒二十一(明治 28 ;西元 1895 )年,日本依據馬關條約佔領臺灣後,本區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縣直轄芝蘭一堡」,開始推行臺北縣政務。當時,內湖地方事務「總理」,由李光煥擔任。

明治三十(西元 1897 )年五月,修正地方官制,更改全臺為六縣三廳,並設「辨務署」為下級行政機關,內湖則歸臺灣總督府臺北縣士林辨務署;李光煥再掌庄長。翌年起至明治三十三(西元 1900 )年,逐年地方再多次改正,本區則分別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縣臺北辨務署(明治 31 年 6 月至 32 年 6 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水返腳辨務署(明治 32 年 6 月至 33 年 9 月)」、「臺灣總督府臺北縣臺北辨務署(明治 33 年 9 月至 34 年 11 月)」。

明治三十四(西元 1901 )年十一月,日本政府採取「懷柔政策」統治臺灣,再大力改革地方制度,於臺灣總督府下新設置二十廳;並以警察人員掌理推行地方行政大權。當時,本區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廳錫口支廳」,分內湖庄 註 1 為第十區,新里族庄為第十一區。明治四十二(西元 1909 )年,本區再調整,劃分為北勢湖庄、內湖庄及新里族庄。

大正八(西元 1919 )年,日本政府廢掉武官總督政治,改為施行文官總督政治,於隔年七月,重新更正「地方機關組織規程」,公佈「臺灣州、郡、市、街、庄制」;並規定「州、郡、市、街、庄」為法人,且於各級設立「協議會」,做為行政首長之參考、諮詢。地方庄長屬官派性質,又各級協議會員,亦同為官選。內湖隸屬「臺灣總督府臺北州七星郡」管轄,郡治設於臺北市;南港與內湖兩區域,合併為「內湖庄」,內湖庄行政官署──內湖庄役場,設於內湖行政版圖的中心地帶──梘頭,首任庄長由郭華讓擔任。從大正九(西元 1920 )年起,至昭和二十(西元 1945 )年止,歷任的內湖庄長,分別為郭華讓及郭國仕叔侄二人。

日治時期的內湖境內,土地開發也已達到飽和程度,平原部份,乃以農田為主; 較為形成市集的聚落,則有北勢湖老街、港墘老街與梘頭老街。 二千戶一萬個住民當中,絕大部分是務農為業,是標準的一處農村社會。

註 釋:註 1 「內湖庄」中之「庄」字,是依據日治時期官方舊文獻的刊印用字,今為符合該時期的地方行政名稱使用習慣,故以「庄」字作為該時期的地方行政單位。

(四)臺灣光復後

民國三十四(昭和 2 0 ; 西元 1945 )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向盟國無條件投降;我國八年對日抗戰,贏得最後勝利,臺灣重歸祖國懷抱。同年九月一日,於四川省重慶市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九月十二日,國民政府公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規定臺灣省暫設行政長官公署,隸屬行政院,置行政長官一人綜理臺灣全省政務,特派陳儀擔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臺北公會堂,舉行臺灣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臺灣宣告光復,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行使職權;直至民國三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並於同年五月十六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 註 1 。

民國三十五(西元 1946 )年一月十六日,臺北縣政府正式成立。日治時期原有的「內湖庄」,於同月二十七日,更改為「臺灣省臺北縣七星區內湖鄉」,首位派任鄉長林老英;鄉內初設十一個村。同年七月六日,南港由內湖鄉畫出而單獨成立「南港鎮」。

民國三十六(西元 1947 )年一月,行政區域調整,廢除七星區,改併入「淡水區」;翌年,內湖鄉再增加洲子及碧山二村。民國三十九(西元 1950 )年十月,臺灣全省各縣市重新調整行政區域,裁撤區署而成為縣署直轄,內湖鄉即隸屬臺灣省臺北縣。

民國四十四年二月,大陳列島居民撤退來臺,在內湖首先設立「清白新村」,安置部分的移民;之後的十餘年間,為配合政府的「鼎興計畫方案」與其他的政策,當時的內湖鄉境內,陸續成立十餘處眷村和國會山莊,村子裡的鄉親,皆是來自中國大陸各個省籍。

民國五十七(西元 1968 )年七月一日,原有「臺北縣內湖鄉」改隸為院轄臺北市內湖區;區內計有十三個里,一百七十五個鄰。六十一年四月,增加為十七個里,二百七十六個鄰。六十三年十二月,再增加為二十個里,三百四十八個鄰。七十九年三月,再增加為三十個里,八百五十四個鄰。八十三年四月,裁撤洲子里。九十一年九月一日,里行政區域再調整,全區現有三十七個里,八百五十九個鄰。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區設有戶籍計 86,266 戶 259,789 人數。

從民國六十三年,逐漸解除禁建以降,本地實施都市計畫,大興土木,吸引大量的年輕、中產階級、小家庭的臺灣中南部新移民後,內湖已形成一個多元族群的社區;同時,一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純樸農村社會,頓時,大轉變成大都會的文教住宅區與臺灣科技產業的營運總部 。

附 註:1. 參閱 《臺北市發展史(一)》 P.696-700

參考資料:

1. 《臺北市志 卷一 沿革志》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編印 民國 59.06.30 版

2. 《臺北市發展史(一)》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印行 民國 70.10 版

3. 《臺北市志 卷一 沿革志 史前文化篇》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編印 民國 77.06 版

4. 《內湖傳家寶》 陳金讚著作發行 民國 89.08.08 初版一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