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住安心?居無礙」多元補助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人:使用科
    • 聯絡資訊:1999轉8399

     

    臺北「住安心?居無礙」多元補助計畫
        臺北市政府為提升建築物機能、強化公共安全、改善市容觀瞻,並因應高齡化社會及推廣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特別整合建管處、更新處業務,推動「住安心.居無礙」多元補助計畫,除了補助「集合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外,並結合「免費老屋健檢」、「補助外牆飾面剝落修繕」、「老屋拉皮暨增建電梯補助」等四大計畫,全面建構友善、宜居、安全的優質城市。
        老屋健檢全額補助:為使民眾瞭解自家住宅的「健康」狀況,北市府今年4月續辦免費老屋健檢計畫,200個名額推出不到3週,全數申請一空。為此,郝市長指示今年下半年再增額200件,自8月1日起開放申請,只要是3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做住宅使用部分超過1/2,就可由管委會提出申請,市府將全額補助。且大型社區以20棟為上限,可讓更多小型社區有機會參與健檢。
        另外,今年免費健檢額滿後,若有自願自費申請者,也可依現行老屋健檢機制辦理,協助申請人到指定的健檢機構辦理健檢。
       老屋拉皮暨增建電梯補助:補助額度上限為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之45%,且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自103年4月2日起受理7樓以下且無設置電梯之合法私有建築物,另經老屋健檢評估為需整建維護之建築物,不設限樓層高度,涉及結構安全、防火安全、避難安全及其他公共安全有關之事項,亦可向都市更新處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申請案經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就「優先補助項目」、「違章建築處理情形」及「補助公益性」等條件綜合審查通過補助資格及項目後,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規定,取得更新單元內之同意比例門檻,並擬具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依法定程序經審議核定後實施。
        外牆飾面剝落修繕補助:北市府為了減免發生大樓外牆飾面剝落、附掛物鬆脫等事件,業已動支第二預備金880萬元辦理「臺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查處執行計畫」,目前已列管1116件外牆剝落通報案件,建管處已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辦理勘檢,並進行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輔導修繕工作,計畫每月至少執行300件。為加速外牆修繕作業,市府特別核撥第二預備金3000萬元補助修繕經費,並訂定「臺北市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將自8月5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都發局表示,外牆修繕的補助對象係以屋齡達10年以上的合法私有建築物,且面臨道路或無遮簷人行道之外牆飾面剝落影響公共安全者為限(剝落位置非面臨道路或無遮簷人行道者不予補助)。補助項目分為「吊車費」及「外牆飾面施作費」兩項費用,採實支實付,每案外牆面施作補助最多以4萬元為限,另考量樓房施工,也提供吊車費補助,五樓以下補助1萬元;六樓以上補助2萬元。申請案件經建管處核准補助者,必須在1個月內修繕完竣,該計畫執行至年底,將提供1000個社區申請。
        集合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計畫目的是為減輕公寓大廈改善無障礙設施的經費負擔,特別率全國之先公告「臺北市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補助執行計畫」,改善費用的45%由市政府補助,即日起就可向建管處提出申請。
        6層樓以上或5層以下且50戶以上的集合住宅均屬「公共建築物」範疇,依規定均應改善設置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等無障礙設施,以便利行動不便者、年長者、孕婦、推娃娃車、菜籃族,甚至是臨時受傷的行動不便者使用。建管處從103年度起,將進行「無障礙住宅補助十年計畫」,今年已編列2300萬元,補助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最高每案可以獲得41萬元補助,預計今年度會有100棟住宅社區受惠。
     
    臺北「住安心.居無礙」多元補助計畫一覽表
    序號
    補助計畫
    申請日期
    受理件數
    預算 額度
    受理   單位
    執行依據
    老屋健檢全額補助計畫
    103/08/01
    103/10/31
    200
     400萬
    建管處使用科
    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
    老屋拉皮暨增建電梯補助計畫
    103/04/02
    103/12/31
    3000萬
    更新處工程科
    103年度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
    外牆飾面剝落修繕補助計畫
    103/08/05
    103/10/31
    1000
    3000萬
    建管處營建科
    臺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
    集合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計畫
    103/04/01
    103/09/30
    100
    2300萬
    建管處使用科
    臺北市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補助執行計畫

    一、老屋健檢全額補助
     目
       
    補助對象
    屋齡20年以上,且地上3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或作為住宅使用之戶數比例達全棟2分之1以上之合法私有建築物
    健檢項目
    包含結構、防火、避難、設備、外牆等五項。
    補助費用
    健檢費用由市政府全額補助(平均每案約2萬元
    申 請 人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未成立管理組織者,得推派區分所有權人1人代表,整棟申請。
    申請期間
    103年8月1日起受理200件,額滿為止。但自願自費申請者,不受此限。由建管處分案至申請人指定之健檢機構。
    限制條件
    大型社區申請以不超過20棟為原則。但整幢為單一所有權人、或已進行都市更新程序、或經公告之海砂屋、或已申請建造執照者,均不予補助。
    受理單位
    建管處使用科,服務專線:1999轉8399(胡中育、王啟能)
    資訊查詢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http://www.dba.tcg.gov.tw/)/宣導專區/老屋健檢
     
    二、老屋拉皮暨增建電梯補助
     目
       
    補助對象
    7樓以下且無設置電梯之合法私有建築物,或經老屋健檢評估為需整建維護之建築物(不設限樓層高度)。
    補助項目
    補助項目須經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就「優先補助項目」、「違章建築處理情形」及「補助公益性」等條件綜合審查通過。
    補助費用
    補助額度上限為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之45%,且不超過1000萬元。外牆修繕單價補助原則以3500元/㎡為上限
    申 請 人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未成立管理組織者,得推派區分所有權人1人代表,整棟申請。
    申請期間
    103年4月2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限制條件
    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規定,取得更新單元內之同意比例門檻,並擬具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依法定程序經審議核定後實施。
    受理單位
    都市更新處更新工程科,服務專線:2321-5696轉3030 
    資訊查詢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taipei.gov.tw/)/宣導專區/103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申請專區

    三、外牆飾面剝落修繕補助
     目
       
    補助對象
    屋齡達10年以上之合法私有建築物,面臨道路或無遮簷人行道之外牆飾面剝落影響公共安全者為限(剝落位置非面臨道路或無遮簷人行道者不予補助)。
    補助項目
    分為「吊車費」及「外牆飾面施作費」兩項費用
    補助費用
    採實支實付,每案補助以新臺幣4萬元為上限。
    1、吊車費:五樓以下補助1萬元;六樓以上補助2萬元
    2、外牆飾面施作費:補助單價2000元/㎡,基本補助5000元
    申 請 人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未成立管理組織者,得推派區分所有權人1人代表,整棟申請。
    申請期間
    103年8月5日起受理申請,經書面審查核准後應立即進行修繕,限於1個月內完工並申請補助。
    限制條件
    施作時應以該棟建築物面臨道路之外牆剝落飾面全面檢視,不得為特定或局部之修繕。另單一所有權人或已重新申請建造執照者,亦不予補助。
    受理單位
    建管處營建科,服務專線:1999轉8404(楊智文、張智勝)
    資訊查詢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http://www.dba.tcg.gov.tw/)/宣導專區/外牆安全專區

    四、集合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
     目
       
    補助對象
    6層以上,或5層以下且達50戶以上的集合住宅,或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比例達3分之2以上的合法私有建築物
    補助項目
    有關「共用部分」之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昇降設備、輪椅升降台等6大項
    補助費用
    採套裝補助方式,視施作項目不同,每案最高補助13萬元至41萬元,補助費用以實際改善工程費用45%為限
    申 請 人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未成立管理組織者,得推派區分所有權人1人代表。
    申請期間
    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
    限制條件
    經市府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經公告須拆除重建之海砂屋、或經稅捐處核列為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者,不予補助。
    受理單位
    建管處使用科,服務專線:1999轉8394(陳珮熏、侯雅壹)
    資訊查詢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http://www.dba.tcg.gov.tw/)/宣導專區/建築物無障礙/臺北市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