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者確實為本院受訓且結訓之學員,即可填寫申請書書面提出申請。
2.證書遺失(補發):
A.申請人逕行登報作廢1日
B.填具1申請書、2遺失切結書,並連同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登報作廢報紙正本(整版本,包含登報日期)親洽或郵寄護理部申請。
C. 承辦人審核確認身份後通知繳款(結業證明酌收工本費用新台幣100元整)。
D.申請人提出繳費證明,承辦人員將補發證書行文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用印後通知承辦人領取。
3.更名或污損(換發)
A. 填具1申請書,並檢附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舊版結業證明書及4戶籍謄本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護理部申請。
B.承辦人審核確認身份後通知繳款(結業證明酌收工本費用新台幣100元整)。
C.申請人提出繳費證明,承辦人員將補發證書行文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用印後通知承辦人領取。
4.以上補換發流程以一次為限,敬請學員珍惜並妥為保管結業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