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5835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3年5月1日零時起至116年4月30日24時止,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
(一)格位數:
1、機車142格(含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4格)。
2、小型車309格(含身心障者礙者專用停車位7格,孕婦及六歲以下兒童專用停車位1格)。
3、大型車18格(含裝卸貨停車位1格)。
(二)位置:臺北市北投區關渡里知行路360號(關渡宮)對 面空地。
三、收費標準:
(一)機車暫時開放免費停車。
(二)小型車:平常日每小時收費新臺幣(下同)20元,星期例假日每小時收費30元。
(三)大型車:平常日每小時收費40元,星期例假日每小時收費60元。
(四)小型車與大型車臨時停車於30分鐘(含第30分鐘)內離場免費,超過30分鐘以上全價計收。
(五)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四、委託經營之各式月票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
1、全日月票4,800元。
2、所在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之最高售價為3,360元(所在里:北投區關渡里)。
3、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購買月票僅擇一優惠(全日月票半價或里民優惠)。
4、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此限。
(二)大型車:
1、全日月票9,600元。
2、上述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五、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六、實施日期: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止。
七、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優惠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八、公司電話: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02)2705-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