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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推廣登山留守機制及定位設備補助作業要點宣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 類別:綜合

    有關辦理「推廣登山留守機制」及「推廣定位設備運用」補助作業,內政部消防署業已公告申請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nfa.gov.tw】-「最新消息」-「行政公告」


    資訊如下


    (一)申請期程:113年度自5月1日起至113年5月30日止;114年度至117年度為各年度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申請補助審查文件份數與收件方式及地點:應檢附「內政部推廣登山留守機制及定位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所定書面資料10份,以掛號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內政部消防署(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發布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