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本府辦理「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隧道銜接段工程(地上權)」案,因案內所有權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公告、發價及存入保管等通知台端之函件無法送達,爰依規定公告公示送達。

    公告機關

    新竹縣政府

    發布日期

    113-05-08

    發文字號

    府地徵字第1134211751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等規定辦理。

    刊登日期

    113-05-09

    截止日期

    113-05-28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