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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110年度「景美溪右岸堤防工程」(補徵收)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

    發布日期

    110-05-13

    發文字號

    府工水字第11060302473號

    一、本府110年度「景美溪右岸堤防工程」(補徵收)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網站、臺北市文山區公所、文山區樟新里辦公處、適當公共位置及現場。
    三、公告期間:10日(自民國110年5月14日至民國110年5月23日)。

    依據

    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

    刊登日期

    110-05-13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