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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嘉義縣第7批次治理工程-六腳排水竹子腳段(一工區)治理工程」奉准徵收案,案內應受補償人(詳公示送達清冊)逾期未領補償費,經本府依法存入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保管,有關通知書因應受補償人地址不明致無法送達,爰依規定公示送達。

    公告機關

    嘉義縣政府

    發布日期

    113-05-06

    發文字號

    府地權字第11301130601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

    刊登日期

    113-05-08

    截止日期

    113-05-27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