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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市民生社區中心113年7月至12月各類教室、體育館及集會堂申請使用方式及相關規定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發布日期

    113-04-09

    一、民生社區中心113年7月至12月場地登記

    申請時間:113年4月29日(一)8:00起至5月4日(六)17:00止
    申請方式:於台北通APP首頁Banner登記


    二、場地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公告及附件檔。


    三、如台北通戶籍系統異常之臺北市市民,請參考附件檔「台北通ˍ更新戶籍懶人包」進行身分更新,建議盡早確認。

    刊登日期

    113-05-01

    截止日期

    113-06-30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